关于选聘中介机构为南宁民族时代影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法律顾问”项目进行选聘的公告
依据飞歌集团发【2018】4号《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行法律审核论证和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强国有企业法律纠纷的论证,促进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南宁民族影业时代有限公司“2020年度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南宁民族时代影业有限公司
二、选聘内容:南宁民族时代影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法律顾问”项目选聘
三、服务时间: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四、服务收费: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报价最高限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五、报名中介机构要求和条件:
(一)已列入南宁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从事法律业务的中介机构;
(二)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3年以上(含3年);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四)拥有一定数量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其中:从事法律业务的专职律师不少于10名(含10名)2018年资格年检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单独执业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以上要求。
六、工作步骤:
1.中介机构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报名材料,并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向南宁民族时代影业有限公司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0号南宁民族时代影业有限公司。逾期提供材料的,不予接收。
2. 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并发出书面入围通知书。
3. 入围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在入围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领取选聘书、提交书面申请及申报材料。
4. 召开评选会,对入围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
5.确定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中介机构报名时应提交报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1.报名参加选聘的申请报告;2.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含成立时间、执业水平情况、有无违规违法被处罚或受过谴责等情况);3.中介机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4.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执业人员执业证、(原件审验,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5.上一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或凭证。
报名材料应当密封,提交一份。书面材料的密封要求:信封正面应清楚标明参加选聘项目名称、中介机构名称及地址等。信封背面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对此次选聘如有疑问,请与南宁民族时代影业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71-578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