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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就遴选桶装饮用水定点供应商 (略) 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LZFY-Z *** )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4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LZFY-Z ***
二、项目内容:遴选桶装饮用水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项目要求:
名 称 |
数量 |
遴选桶装饮用水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
详细技术规格、 (略) 标准等详见磋商文 (略) 分采购人需求。 |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 (略) 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
2、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4日18:00-12:00,14:45-17:45(周六、周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略) 办(地址: (略) 区映山街50号20楼)领取磋商文件;也可通过扫描上述证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 * 63.com)的形式领取磋商文件。
六、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17:45时。
七、请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确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磋商确认函》 (略) 办。
八、现场磋商 (略) 通知。现场磋商时供应商自带响应文 (略) 。
采购联系人 |
(略) 办 |
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略) 中区映山街50号20楼 |
传真 |
*** |
邮箱 |
(略) 办
2018年5月4日
68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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