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诚信要求: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信息为准); 3.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 (略)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7其他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