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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GZC2022-C2- *** -GXG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寺面镇竹桥村白竹屯屋头冲口至竹桥村 (略) 硬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建设地点 |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竞标须知 建设地点:平南县镇隆镇 | 建设地点:平南县寺面镇 |
2 | 一、总 则 | 第三章 合同格式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人民币3GGZC2022-C2- *** -GXGB元),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如工期延误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人民 元),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如工期延误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
3 | 一、总 则 | *** .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进场开工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项目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并完善资料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总价的70%。 | 合同签订后,预拨比例6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视工程进度情况拨款,但拨付的项目款不能超过合同价总额的90%(含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工且经乡镇(街道)初验通过后方可拨付合同总额的90%);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可从定点库内选取中介机构,组织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后,可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衔接资金安排的工程类项目,按规定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产业类项目经乡镇(街道)实地核准后拨付不超过60%补助资金, (略) 门组织核准验收后拨付100%补助资金。 |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是采购文件涉及到上述更改内容的,以更改后的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寺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寺面镇寺面街
联系方式:077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朝 (略)
联系方式:0775-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双燕
电话:0775-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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