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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伶俐安置房一期工程设计 【信息时间:2022/6/2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1. 招标条件< :namespace prefix = "o" /> 本招标项目南宁伶俐安置房一期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南宁市青秀区 (略) 以南青发改字〔2022〕 (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纵横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略) :鼎策ZB-2022-065 (略) (如有):/ 建设地点:南宁市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多层住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管理用房、居民养老用房、婴 (略) 、商业及配套用房、 (略) 、公厕、消防控制室、架空层、地下室 (略) 、广场、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 *** 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 (略) 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如有)无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定额期限90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其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年6 月27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 (略) 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2年7月19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 (略) (略) 南宁市公 (略)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宁市机 (略) 《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 (略) )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参会人员须遵守2022年3月25日发布的《南宁市公 (略)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管理的公告》要求,详见https:/ *** 。 6.4选择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注意事项: (1)根据《南宁市公 (略)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管理的公告》文件要求,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进入南宁市公 (略) ,应正确佩戴口罩、由现场区域工作人员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测量体温,并持有开标活动开始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南宁市进行);开标过程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米,开标活动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在大厅、 (略) 及公共区域逗留。 (2)如因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按照《南宁市公 (略)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管理的公告》文件要求执行,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特别提醒:南宁市公 (略) 疫情防控要求将视疫情变化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投标人自行实时关注南宁市公 (略) 公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执行。 6.5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公 (略) 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 (略) (略) 楼1单 (略) 收件人:杨燕芬,电话:0771- *** 。 ③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 (略) 寄送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 (略) ,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 (略) 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④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 (略) 、联系人姓名、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至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 (略) 及密码或企业专职投标 (略) 及密码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代验证。未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的, (略) 理。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 (略) 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 (略) 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⑥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 (略) + (略) )、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略) 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关于投标人的报价(除所有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外)。 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 (略) 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6.7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略) 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其他: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 *** 、南宁市公 (略) 网http:/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发布。11. 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 (略) 12. (略) 门及电话南宁市住房 (略) (监督电话:0771- *** ) 13.联系方式
2022年6 月27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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