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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 (略) 市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QZZC2017-G3-0019) (略)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7年8月22日18时整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 (略) 反映, (略) 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 (略) 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市金海湾东大街8 (略) 二楼)
联系人:梁中、黄泽锋 联系电话: *** ;
(略) (略)
2017年8月18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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